各部门、各分院(部):
按照诊改工作对学院“十三五”发展规划体系即目标链建设的要求,现需要进一步完善学院“十三五”发展规划体系的部分专项规划和三级规划工作(附表中红色部分),具体如下:
一、专项规划
1.课程建设规划
2.学生发展规划
二、三级规划(专业层面规划)
1.各专业建设规划
2.课程建设规划
3.教师发展规划
4.学生发展规划
三、相关要求
1.专项规划围绕学院“十三五”事业发展规划进行编制完善。
2.三级规划(专业层面规划)围绕学院相关专项规划和分院规划进行编制完善。
3.上交时间:2018年7月6日。
4.三级规划(专业层面规划)以分院为单位进行提交。
5.联系人:督导室王娟老师 电话:84603002
附件1 学院“十三五”发展规划体系一览表
附件1 学院“十三五”发展规划体系一览表
规划层级 |
规划名称 |
部 门 |
一级 规划 |
总规划 |
学院“十三五”事业发展规划 |
院 办 |
二级 规划 |
专项规划 |
专业建设规划 |
教务处 |
课程建设规划 |
教务处 |
教学建设与改革规划 |
教务处 |
师资队伍建设发展规划 |
人事处 (教务处) |
学生发展规划 |
学生处 |
科研发展规划 |
科研处 |
社会服务发展规划 |
培训学院 |
国际化与对外合作交流发展规划 |
外事处 |
校园文化建设发展规划 |
宣传部 |
党建工作规划 |
组织部 |
建设资金管理办法 |
财务处 |
分院(部)规划 |
分院(部)“十三五”发展规划 |
各分院(部) |
三级 规划 |
专业层面规划 |
各专业建设规划 |
专业带头人/课程负责人 |
课程建设规划 |
教师发展规划 |
学生发展规划 |